最新《物權法》:產權到期將自動續期 拆遷三倍賠償( 二 )

《物權法》條例正式生效

在我國住宅房產用地的年限最長是70年 , 商業地產用地年限則為40年或部分50年 , 綜合地產年限為50年 , 隨著此次政策生效 , 現在所有用地屆滿自動續期 , 等于間接削弱了年限的作用 。

年限已不是最重要標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續期需要再屆滿前一年申請 , 具體要求在《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 有明確規定內容 。 續期補的費用最高不會超過5位數 , 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 。

房產證可以一直在手里了

所以 , 無論是現在有房產的還是購房者 , 以后大家不用糾結房屋產權的問題了 , 以后產權到期只會存在兩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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