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莫名成公司老板上老賴名單:奔波300多天難解決(16)

  當時是在這里辦理的程序 , 之后監管也是這里 , 卻要當事人去告到法院 , 這合理嗎?對此 , 趙玉民說:“不能這么理解 。 首先 , 公司申請人應當對提交公司登記的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 在公司法和公司管理條例當中 , 都明確規定的 , 那我覺得應該是起訴這個辦事人員 , 是他提交了一個虛假材料 , 造成當事人的損失 。 ”

  權責劃分不清晰 , 兩個部門誰也不愿意主動打破僵局 , 于是就將難題推給了法院 , 推給了當事人 。 在采訪人員接觸到的案例當中 , 這樣的情形在全國一些地方上演 。

男子莫名成公司老板上老賴名單:奔波300多天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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