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违规房源信息损害群众利益 北京查处12家中介( 六 )

  刘俊海说 ,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 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 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依法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 , 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消费者损害的 , 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 所以发布违规信息的中介和展示违规信息的平台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

  此外 ,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郑宁称 , 房产信息是广告 , 在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产信息是互联网广告 。 发布违规信息的中介是房产信息的广告主 , 展示违规信息的平台是广告发布者 。 根据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广告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 双方都应当负有不发布违法信息的义务 , 不得虚假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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