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要求加强流通环节非洲猪瘟病毒检测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采访人员赵文君)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3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加工流通环节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公告 , 要求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 , 严防染疫生猪产品进入食品加工流通环节 。
公告要求 ,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 加强对采购生猪产品的管控和溯源管理 , 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来自定点屠宰厂 。 严禁采购经营来自非定点屠宰厂或者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
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采购生猪产品应当批批查验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以及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 , 确保购进的生猪产品不带非洲猪瘟病毒;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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