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 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侦破一起枪支走私案 , 缴获各类枪支13支 。 涉嫌多次从境外购买枪支并协助他人购买的“军迷”李某被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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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疑快递单锁定嫌疑人
今年初 , 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发现线索 , 有人通过网购走私枪支进境 , 海关缉私警察迅速展开调查 。
摸排中 , 海关缉私警察在快件公司发现了一张奇怪的快递单 。 这张快递单上所留的收件人姓名为化名 , 电话号码已停用 , 收货地址是假门牌号 。 海关缉私警察当即联系快递公司经办人员 , 得到的答复是:快件为货主自取 , 已无法回忆当时的取件情况 。
经过进一步细致排查 , 海关缉私警察最终锁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 李某家境殷实 , 自己创办了2家公司 , 对枪支非常痴迷 , 工作之余经常参加一些射击俱乐部的活动 , 也会买一些枪支在俱乐部玩 。
李某是狂热的军事迷 。 起初 , 李某仅在中小学附近的一些文具店买玩具枪 。 出差时 , 他也会去当地的文具店转转 , 买玩具枪收藏 。 渐渐地 , 他觉得收藏玩具枪不过瘾 , 开始在网上寻找购枪途径 , 并很快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境外卖家 , 开始向其购买产自日本或台湾地区的枪支 。
与境外卖家合谋逃避查缉
2015年初 , 李某以2800元的价格向境外卖家订购了一支台湾地区产的PCP太极-蛮牛竞技手枪 。
李某对我国的枪支管理规定非常清楚 , 采取了各种手段逃避查缉 。 通过与卖家合谋 , 李某先将买枪的钱付给卖家 , 再向卖家提供化名、非本人的外省市手机号码与虚假收货地址等信息 , 并要求卖家把货物品名写为“化妆品” 。 为不留痕迹 , 李某都是通过银行自动存款机 , 以现金的方式存到卖家在即时聊天工具中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 。 卖家收款发货 , 并第一时间把快递单号通知李某 , 李某紧盯物流信息 , 货一到张家港就主动去快递公司自行提货 。
此后 , 李某又通过网络途径向境外卖家购买产自日本和台湾地区的枪支 。 此外 , 李某还非常热心地协助其他“枪友”从境外网购枪支 。
2015年底 , 李某将自己与卖家的联络方式借给“枪友”梁某使用 , 并帮梁某代付购枪款7500元 。 卖家将枪拆散 , 然后通过不同的快递公司分3次邮寄给梁某 。
有4支枪被鉴定为真枪
今年4月 , 张家港海关缉私警察在地方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 , 找到了正在公司上班的李某 。 李某办公室的橱柜上挂满了造型各异、外形逼真的长枪短枪 , 种类多达10余种 , 犹如一家小型枪支专卖店 。 经过搜查 , 海关缉私警察共缴获各类枪支13支 , BB弹若干发 , 并把李某带回审讯 。
随后 , 苏州市公安局对这些枪支进行鉴定 , 认定其中的4支为法律意义上的真枪 。
走私枪支该当何罪?
据张家港海关缉私分局负责人介绍 , 根据法律规定 , 走私仿真枪达到一定数额的 , 就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 将会受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 而走私的仿真枪一旦被鉴定为枪支 , 比如常见的气枪数量达到2支即可入刑 , 这将构成走私武器罪而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走私枪支情节特别严重的 , 最高可被判处死刑 , 并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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