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8年公积金买房90-144㎡占72.18%(11)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内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1.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 2018年1月26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港澳办、自治区台办联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2号) , 将港澳台同胞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 区直分中心、柳州、百色、贺州公积金中心已率先开展港澳台同胞缴存业务 。
2.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 。 2018年5月25日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桂建金管〔2018〕11号) , 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再延长两年 , 企业可结合自身经济效益状况在5%-12%范围内自主确定当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手续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 2018年5月以来 , 全区有928家单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缴存比例政策 , 新增自主下调缴存比例单位221家 , 规范缴存基数超上限单位80家 , 共为企业减少成本1.1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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