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了的宅基地, 回不去的农村( 三 )
首先 , 要从土地性质说起 。
宅基地是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 , 只有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才能依法依规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使用权 , 原则上是一户一宅 。 也就是说农民只享有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 买卖则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 。
即便如此 , 也有人铤而走险 , 不惜违法违建 。 2018年媒体曝出秦岭北麓数千套别墅被列为查违对象 , 400套无人认领 , 引发舆论关注 。 其中单体最大违建别墅——“陈路超大违建别墅”圈占基本农田14.11亩、鱼塘两处逾千平方米、狗舍面积达78平方米 。 这些别墅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
处理结果是:这些别墅占用林地、农地、一般耕地的 , 必须予以拆除;占用建设用地的 , 将予以没收 。 占用宅基地、学校原址建设用地等 , 将予以没收 。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