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4月份CPI 同比上涨2.9%

长春市4月份CPI 同比上涨2.9%

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了解到 , 我市4月份CPI同比上涨2.9% , 临近3.0%的警戒线 , 涨幅较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 , 较全国总水平高0.4个百分点 , 较全省总水平高0.2个百分点 , 环比上涨0.2% 。

八大类价格同比“七涨一降” , 环比“五涨一降两持平” , 五类价格同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 其中 , 食品烟酒类价格上涨5.4%;居住类价格上涨4.2%;衣着类价格上涨3.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上涨2.5%;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2.4%;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上涨2.1%;医疗保健类价格上涨1.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3.9% 。 居住类价格、衣着类价格、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食品烟酒类价格、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价格涨幅高于全国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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