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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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征地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补偿中应该享有公平、合理的权益 。因此,需要从法律规定、政策规定以及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三个方面加以明确 。而在农村征地中,因为征地补偿不合理,或者没有足额的拆迁补偿或安置补助的,会引起矛盾纠纷 。如果对征地补偿问题处理不好会对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产生很大影响,甚至可能会导致一些人员被强拆,对这些人的生活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因此在征地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
1、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但是,国家对土地征收实行补偿安置的,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原征收土地的年产值和当地人民**的规定给予补偿 。需要指出的是,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2款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在制定建设占用土地方案前,应当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对被征地农村村民居住情况和征地补偿标准等进行调查和制定并公布征地调查结果和补偿安置方案 。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公布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登记包括地上附着物登记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登记两个方面 。
2、政策规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公布实施,市、县级人民**应当将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并组织听证,有关听证情况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7个工作日,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有关听证情况应当如实记录 。其他相关主体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依法不应予补偿情形的,可以自收到征地补偿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出复议申请;也可以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征地报批时所使用的批准文件应在土地征收决定作出后7个月内取得批文 。因建设需要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征用土地审批手续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
3、被征收农民利益保障
需要安置的农村村民住宅,按照规定给予安置 。在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前,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所在市、县或者市的人民**依法收回 。在成片开发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与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相当的原则,采取搬迁、安置补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合理安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在水田、旱地、林地、牧草地以及其他集体土地上现有住宅和其他经营性用地公平得到补偿” 。这一规定为征地补偿安置提供了依据 。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对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必须给予保护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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