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注意了,空地也能得到赔偿( 二 )

我们先来分析下具体情况:假设在国有土地上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合法房屋 , 然而该房屋的院落就有一百多平米 , 各项证件也齐全 , 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后 , 该进行赔偿协定 , 对于房屋的补偿 。 拆迁方并无异议 , 但在院落的问上 , 拆迁方表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对于院落赔偿的明确规定 , 院落只是空地 , 土地属于国有 , 可以拒绝赔偿 。 代入住户想想也不乐意 , 这是住房的院落 , 属于房屋财产之一啊 , 凭什么不能得到赔偿呢?

对于情况 , 小编便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 。 拆迁方有个说法没有错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确实没有明确规定空地、院落是否能否得到补偿 , 但是拆迁方却并不能因此将其作为不对院落进行补偿的依据 。 但是 , 拆迁之时 , 对于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房屋的市价 , 影响房屋的市价存在很多因素 , 院落别看是空地 , 但会对房屋市价造成重大影响 , 同样面积的房子 , 带有院落的房子自然价格更高 , 带有院落的房子在拆迁时 , 赔偿金不能仅按照房屋市价进行赔偿 , 而应根据带院落房屋市价进行赔偿 。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总的规定 , 拆迁赔偿不仅要考虑房屋占地面积 , 还要考虑对征收房屋价值产生重要影响的附属设施 , 如院落等 。 土地当然属于国家 , 不过考虑院落对房屋价值的影响后 , 也算变相对空地进行赔偿 , 如果开发商拒绝对院落进行赔偿 , 被拆迁方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 保护自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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