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晋江!2男子故意跟垃圾桶过不去?( 三 )

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民警 刘贺:

垃圾桶是放在离他们店面大概有10米处 , 因为史某经常路过的时候会闻到臭味 , 然后史某认为会影响到他店面的生意和进出 。

于是 , 史某叫店里的员工张某搬来石头砸垃圾桶泄愤 。 最终 , 史某和张某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 , 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5天的处罚 。

晋江市公安局池店派出所民警 刘贺:

在有纠纷和诉求的情况下 , 应该向有关的部门去申请 , 通过正常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 不要用这种暴力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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