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保险公司奖惩制度」( 六 )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 , 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 , 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 , 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 , 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 , 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 , 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 , 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 , 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 , 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 , 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 得予大过 , 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 , 言行不检 , 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 , 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 , 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 , 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 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 , 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 , 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 , 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 , 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 , 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 , 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 , 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 , 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 , 得予降级降职 。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 得予违纪辞退 , 案情重大者 , 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 , 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 , 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 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 , 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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