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减免物业费,究竟有没有推广的的可能,三大争议建议一看( 二 )
但是 , 在交房之后 , 一些购房者由于工作原因 , 多数时间在外低居住 , 可能在自家房子当中的居住时间还不到一个月 , 并没有真正享受到物业的服务 , 因此处于这种情况的业主 , 对于缴纳物业费其实相当抗拒 , 而山东在去年推出的“住房空置达半年以上可减免物业费”政策 , 受到广大业主的欢迎 , 今年起 , 随着取消的物业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 不少温和派业主开始期待空置房减免物业费能够得到推广 , 而并只是局限于山东 。 然而空置房减免物业费 , 究竟有没有推广的可能 , 三大争议建议一看 。
争议一:即使住房空置 , 物业提供的服务就不存在吗?
业主一旦正式交房 , 不管业主有没有在其中居住 , 物业的管理服务都是客观存在的 , 物业提供服务其实是以一句交房的业主作为整体 , 就好比电梯房牵涉的缴费问题 , 一楼的住户几乎用不上电梯 , 该不该为电梯缴费呢?事实是应该 , 不怎么用的上并不代表绝地不会使用 , 并且无法保证是否真是不怎么用得上 , 既然已经购买了电梯房 , 就需要承受电梯带来的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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