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 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中新网9月9日电据发改委网站消息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称 , 要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 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 最低不少于50万元 ,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两部门发文 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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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生猪养殖场 。 中新社采访人员 林浩 摄

  《通知》指出 , 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 。 在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基础上 , 2020年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场为重点 , 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 重点支持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 , 中央投资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 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 。 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 中央投资对贫困县的补助比例适当高于非贫困县 。 中央投资原则上分2年安排 , 第一年安排50%左右资金 。

  《通知》要求 , 实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 。 中央预算内投资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 , 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 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建设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 。

  各省可结合产业发展基础、建设需求等情况 , 根据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 , 因地制宜确定建设数量 , 科学设置分档补助标准 。 中央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 最低不少于50万元 , 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通知》称 , 鼓励各地方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安排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投资项目 。 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 ,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 支持生猪生产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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