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手抄报内容资料 315消费者权益知识简单( 二 )


3.行政申诉 。
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争议后,可向有关行政部分申诉 。申诉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须载明事情经过、维权理由以及要求 。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于符合规定的申请,将书面通知申诉人以及被申诉人,并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处理 。此时,消费者仍可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和解后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
4.提请仲裁 。
仲裁相比诉讼具有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保守机密等优点,但是提请仲裁的前提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
5.提起诉讼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诉方、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诉讼维权相对而言需要更高的成本,但是其结果一般也更为客观、公平 。

315手抄报内容资料 315消费者权益知识简单

文章插图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