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香港的三狼案( 二 )

信件之后邓汉生到九龙加多利山布力架街32号 , 一位叫陈仲池 (译音) 的人士家中 , 等候叁狼来电再作指示 。 他一共去了陈家5次 。 此外 , 海外信托银行总经理曹耀於2月15日在家中收到另一信 。 黄的证供中提及共写了3封信 , 但却说一封给家人 , 两封给曹耀 , 与邓汉生及曹耀的证供有出入 。 双方在赎金数目和交款细节谈妥后 , 2月25日 , 黄应机与弟弟黄应禧一起前往海外信托银行找曹耀 , 提取50万元 , 其中30万元为500元钞票 , 其余20万为100元钞票 , 全部藏於两条由梁翠满带来的布条中 , 二人各带一条 , 纒在腰间 , 然后乘车渡海到上海街黄家另一企业华中公司 , 在那里将钱转到一个帆布袋里 , 然后锁在办公卓的抽屉内 。 当晚午夜 , 匪徒打电话到华中公司 , 说明了交款的地点及方法 。 黄家由黄应禧负起交赎金的重责 , 黄应禧年纪虽轻 , 却是华中公司负责人之一 , 似乎甚受黄锡彬器重 。 放下电话之后 , 黄应禧拿了满载钜款的帆布袋 , 单独乘的士到九龙塘亚息士道叁角花园下车 , 在花园墙上一个孔中找到一封信 , 以及一张地图 。 黄按指示 , 由亚息士道走出窝打老道 , 转左往九龙塘 , 走了10多分钟 , 差不多去到军营 , 忽然有两人从横街转出 , 朝着黄迎面而来 , 这两个戴了帽子和眼镜的男子 , 在黄左右两边走过时 , 其中一人说了一句『天官赐福』 , 这是绑匪与黄家约定的暗号 , 黄於是将袋交给此人 , 匪徒得手后 , 命黄一直向前走 , 而二人之后的去向黄就无从知晓 。 匪徒追索余款黄家既然答应第一次交赎金后半年再交余款 , 匪徒当然不会忘记 。 黄锡彬秘书邓汉生在法庭上证实 , 1961年9月4日至14日 , 他接到叁狼多次来电 , 匪徒更在邓要求证实野狼身份之下 , 给了他一封信 , 相信是追索50万余款 , 可是邓在庭上没有交待究竟有没有付款 。 三狼案的庭讯过程充满戏剧性 , 而且不时在证人及被嫌疑人口中爆出霆撼的案情内幕 。 其中一点 是三位嫌疑人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吓及毒打 。 亩讯过程中又激发他们的警戒供词错字百出 , 有非自愿供认之嫌 。 辩方律师更质疑 , 嫌疑人无可能会在供词上自认控罪 , 因为他们是被捕 , 而不 是自首 , 实在於理不合 。 为了求证供词的真实性 , 控辨双方更传召文字专家作证 , 在法庭上咬文 嚼字 , 针锋相对 。 至於三名嫌疑人亦分别为自己的谋杀罪辩护 , 他们不约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 参与绑架黄氏父子 , 对黄应求的死不但亳不知情 , 亦无参与其中 。 他们更表示 , 供词只是警方叫 他们搬字过纸而已 。 1962年3月14曰 , 对於三狼及他们的家属来说 , 肯定是一个黑色的曰子 。 下午一点钟 , 正当 天星码头的大钟敲响一下之际 , 高院中央法庭内的按察司戴上黑巾 , 正式宣判陪亩团一致裁定三 名被吉谋杀黄应求的罪名成立 , 被判处缳首死刑 , 直至气绝身亡为止 。 三名被吉的反应各异:倪秉坚的反应最大 , 他不断向庭上的记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而李渭就默不作声 , 泪盈於睫;至于又名黐须灿的周广灿就表现得最倔强 , 大声说:“无紧要 , 由得佢! ”法官指出 , 只要是同谋犯案 , 即使不在现场 , 亦可当有罪论 。 控方又指出三名被吿根本一早 已知道埋尸地点 。 虽然到临死的一刻 , 三狼都大呼冤枉 , 但是他们都一同死在刑台上 。 而他们在 相识时以兄弟相称 , 一句「不愿同年同日生 , 但愿同年同日死」的誓言 , 最终亦一语成真 。

之所以把这个案件归类为悬案是 , 该案件涉及到警察逼供 , 证据不确实 , 甚至有伪证的嫌疑 , 黄应求是他们杀的还是另有隐情不得而知!毕竟没有充分的证据!所以列入悬案或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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