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虐童案的视频是虐童现场和过程,发布者被行政处罚,是否可以申诉?( 二 )


通过这件事,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让正义发扬,让恶行终止 。
对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从法律上来说视频发布者确实享有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但能不能改变结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
【深圳虐童案的视频是虐童现场和过程,发布者被行政处罚,是否可以申诉?】12月22日,“志愿者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题为《又现虐童视频,跪求转发找到受虐女孩并报警》的推文,三分多钟的视频,记录了9月至10月间,一名身穿深圳校服的女孩,在家中遭到疑似其父母殴打虐待的虐心场面 。该视频一经发出便迅速在网上发酵,深圳公安立刻展开调查,随后证实视频中的虐童事件确有其事 。于是,警方依法将这对父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部门也为女童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
与此同时,该视频的发布者王礼华也同样被立案调查 。经查,王礼华偶然得到这家人家庭监控的账号密码,于是便通过在云平台上登录账号查看该监控视频 。此前王礼华并不知晓这家人有虐童行为,那么他偷看他人监控视频的初衷便令人怀疑 。由此可见,王礼华已经侵犯了他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光违反了《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更是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了 。
虽然,王礼华通过这一偷窥行为,检举揭发了这家人的犯罪行为,间接保护了受虐女童的人身权益 。但是一码归一码,违法行为并不会因为其偶然促成良好结果而消除其违法属性,虽然这对禽兽父母应当受到法律自裁,但是王礼华的偷窥行为同样应当受到处罚 。
如果某个违法行为揭发了另一个犯罪行为,我们就对这个违法行为网开一面,那么法治社会的根基就会被动摇 。届时,人人都有借口违法犯罪,只要他们找到了受害者的犯罪证据就能因此免责,显然这是非常荒谬的 。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坏的手段是不可能产生好的结果的 。
综上所述,王礼华受到行政处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他对自己的处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我想最终结果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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