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怀孕而长时间休假,你对这个情况怎么看?( 二 )


我36岁怀孕 , 37岁生儿子 , 当时是部门主任 , 位置比较重要 , 确实走不开 , 也很难招到可以完全替代我的人 , 所以整个孕期也就歇了几个半天假去医院检查 , 虽然不用打卡 , 也不用特意请假 , 但部门里一堆事等着你呢 , 就算人在医院里 , 也是一样的电话不断 。为了方便 , 孕后期我在单位对面租了房子 , 步行五六分钟左右 , 一直工作到过预产期三天 , 当天下班后收拾了东西 , 晚上老公送我去医院 , 第二天检查 , 第三天手术 , 又住了两天出院 , 月子坐到第28天 , 老总来电话催我回去上班 , 说好每天只上半天 , 工资再发一份 , 所以满打满算我也就歇了三十来天?? 。像我这样的女员工 , 估计领导也没什么可埋怨的吧!??我部门里有两个二十几岁的 , 一个在我前面生 , 一个是隔了一年生 , 大概是年轻家里养的娇 , 有点事就请假 , 各种孕期反应 , 能歇的假都要歇够了 。大家都是女人 , 的确可以体谅 , 可是我体谅了她们谁体谅我啊?!所以呢 , 谁让她怀孕的谁负责吧 , 产假一过您就走人吧 , 再招人我肯定要生过的 , 至少也得是皮试的 , 事儿别太多 , 女人职场本来就很不容易 , 自己太作当然前途就不会太好 。前几天我听个同事说 , 那两个女孩中的一个已经离婚了 , 居然是净身出户带孩子!??这条件 , 想再找个我部门这样的工作 , 肯定不可能了 , 当初她要不那么过分 , 还留在部门里 , 现在至少养活自己和孩子不用发愁啊 , 而且也算老员工了 , 肯定多少都得照顾一下的
这个应该是个案 , 但她的行为会对本就不易女性员工就业造成更多的障碍 。
作为女性 , 我一路从职场走来 , 深感不易 。从求职、到晋升 , 女性如果不是比男性更优秀更刻苦、更不计较眼前得失地付出 , 没有办法得到同样的职业资格 。
作为女性管理者后 , 从企业核算的角度 , 我也会多考虑使用男性有潜质的同事 , 毕竟他们的职业连续性会远高于女性 。尤其是关键岗位 , 本来培养一名优秀员工就不易 , 但如果遇到生育期的女性 , 我更会把机会留给男性 。说实在 , 企业怕就怕题主上面所说的这种女职员 。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这是国家对女性员工的劳动保障 , 同时也是企业依法不得不付出的代价 , 尤其在现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企业单位里 。用人单位很多时候不得不在一个岗位上用两名员工的额外代价 。同时对另外一名替工也存在着很大的不公因素在内 。
2、作为女性员工来说 , 享有国家赋予合法的劳动保护的同时 , 也应该合情与合理 。
像本题中提到的公司同事三年两次怀孕 , 请假和休假很久 , 总共上班没超过半年 , 就明显有存心专国家政策的空子 , 占企业的便宜 。这期间 , 这位女员工是一分不少的拿钱在家舒舒服服地待产、生育、带孩子 , 一个接一个地生产 , 但企业就得额外雇人替代她的工作 , 交两笔“五险一金” , 这样就倒逼企业在今后录用员工的时候尽量减少录用女性的机会 , 也广大无辜的女性员工就业平添了一道屏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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