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四 )


(二) 租赁期内,甲方应定期对出租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具体安全检查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属房屋结构质量问题的正常维修养护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协助 。因房屋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延误维修造成乙方或第三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
【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三)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 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及设施,不得增加外墙荷载,不得超载使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不得擅自装修 。
2. 若乙方需要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或者增加设备的,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监督 。
3. 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或维修方案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未及时维修或者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相应天数的租金或免费延长相应天数的租赁期限 。
4. 因乙方不积极协助甲方对房屋的维修或者乙方使用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等其他乙方人为因素,致使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或者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
5. 对于 等易耗品因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乙方负责维修、更换 。
(四) 租赁期内,因租赁关系以外的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损坏,无证据证明乙方对上述损坏有过错的,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侵权责任人追偿的,乙方应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上述损害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
(五) 租赁期内,有需要对房屋进行拆改建情形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房屋拆改建有关事项及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 。
第七条 转租租赁期内,甲方(□允许 □不允许)乙方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乙方应当确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并应当将转租情况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第三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
(一) 转租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不得超过本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 。
(二) 转租人与受转租人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
(三) 转租期间,本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租赁合同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该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但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与甲方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
合同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5日内回复甲方是否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逾期未回复的视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
甲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出售租赁房屋的,乙方租赁合同期内继续占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不受影响,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与乙方自行决定是否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
第九条 合同解除(一)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
(二)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
(三)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通过向本合同填写的甲方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可视为本合同已解除:
1. 甲方迟延或者逾期交付房屋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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