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法迎第七次大修,起征点调高到5000元月,你怎么看?( 五 )


那么基本扣除额是否应该全国统一?魏朗认为 , 这个标准必须全国统一 。“个税主要是针对劳动力 , 劳动力就应该在同一市场上流动 。”魏朗指出 , 哪怕是联邦制国家 , 个税的扣除额都是全国一盘棋 。
她指出 , 大家不要光盯着“5000元” , 这次修正案草案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 , 就体现了地方差异 。“改革是循序渐进的 , 我相信5000元将来会继续调整 , 而且应该指数化调整 。”魏朗指出 , 这次改革除了可以扣除5000元、三险一金等“标准的”专项扣除 , 还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 减税力度是很大的 。
那么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是否应该下调呢?李传喜认为 , 目前贫富差距较大 , 有必要保持最高边际税率45%不变 , 优先体现公平 。据其从权威部门了解到的数据显示 , 目前适用45%的纳税人数占比只有1.5‰ , 但纳税额占了16% , 45%的税率对高收入人群仍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 。
实施专项附加扣除意味着数万元的房贷利息可以全扣吗?对此 , 专家们认为 , 在实施细则出台之前 , 专项附加扣除不妨借鉴境外经验 。
魏朗认为 , 中国香港的薪俸税很值得借鉴 , 比如子女免税额 , 无需提供发票 , 因为并非据实扣除 , 而是按一个限额来扣除 。她建议内地的子女教育项目 , 可参照香港做法设立一个限额进行扣除 。
同样地 , 住房贷款利息也不可能据实扣除 , “大多数国家及地区 , 不是全部住房贷款利息都可以扣除 , 这并不公平 , 因为税收首先是要满足基本需要 。即便是美国 , 也是对主要住房进行扣除 , 即不管你有多少套住房 , 你主要住的住房的贷款利息才可扣除 。”魏朗认为 , 房贷利息的扣除应该体现地区差异 , 因为不同的地方的房价、贷款利率都不同 , 不同地区可以有不同的限额幅度 。
“这次新增专项附加扣除是迈出了第一步 。”杨小强指出 , 在税收法律的制定上 , 国家在考虑效率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到社会道德、公平正义 。
那么以后报税会不会像美国一样复杂呢?根据草案 , 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 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 ,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征管模式 。
“综合所得申报 , 会增加纳税人负担吗?不会 。”魏朗认为 , 现在代扣代缴为主的征管模式 , 已经奠定了良好基础 。“像年所得12万纳税自行申报 , 广东税务部门做得很好 , 手机微信打开 , 就已经有了全部数据 , 点几下就申报成功 。”魏朗指出 , 自主申报对个人是有利的 , 因为单位代扣时 , 并不能把个人全部可扣除的项目都扣除 , 只有自己申报时 , 才能扣全 。
“每个人都会有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 所以你必须申报 , 不申报就无法抵扣 , 没得退税 。而且不申报纳税也违法 , 有惩戒措施 , 所以必须申报 。”李传喜说道 。
那么个税改革后 , 怎么加强个税监管呢?魏朗认为 , 个人不自主申报 , 税务局可以通过大数据、信息共享等渠道了解个人收入 。草案拟规定 , 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是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 税务局在1月-3月期间有足够时间收集信息 。此外 , 草案增加对股权和不动产登记环节查验完税凭证的规定 , 将加强对资本性、财产性所得的税收监管 , 有效实施税源控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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