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公积金政策新变化,事关你我( 二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在恩施州境内或户籍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调整为“偿还购买恩施州境内或户籍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房屋买卖合同、商业银行借款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为夫妻一人单独所有的 , 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建立提取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贷款对象;修改二套房认定标准;优化还款方式;明确信用状况审核标准;提高按揭合作项目准入的形象进度要求 。

对于提升服务水平方面:

继续加大信息建设投入 , 进一步优化完善新的核心业务系统 , 同时加强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支付宝等信息查询、业务办理平台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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