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床19万元!出租屋内物品价值上百万!你敢租吗?( 二 )



涉事别墅 图据网络
租客要退租 , 房东表示不愿退还押金 , 还要额外再收取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 共计7.2万元 。 “我们一天都没住过 , 交房手续也没办完 , 房东的要求太不合理!”曾先生说 , 退租不成 , 为了避免今后因房内物品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他们在与房东协商过程中提出了希望将物品清空后再入住的建议 , 却遭到了房东的拒绝 。
红星新闻记者从曾先生提供的与房东的微信沟通记录中看到 , 房东表示:“要么依约定金额5万加一个月租金共7.2万终止(合同) , 要么依据移交清单入住 , 钥匙在物管处 , 自己去拿 。 ”双方协商未果后 , 曾先生称他们多次联系房东 , 但房东一直未出面 , 以至于到了8月4日 , 他们既没有入住 , 也没有退租 。
房东回应:
标注价格是提醒租客爱惜房屋
“咋个没交接 , 他们都在清单上签字了 , 现场还一样一样清点过 。 ”8月4日 , 房东秦先生告诉记者 , 该房屋一直是自己在使用 , 最近因要到外地工作 , 才将其出租 。 7月22日 , 租客和他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 当时爽快地支付了11.6万元的押金和租金 , 双方还合了影 。 后来 , 对方提出需要房屋物品移交清单 , 由于现场没有准备 , 他便表示之后补来 。
接着 , 秦先生安排自己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清点整理并拍照 , 花了两三天时间 。 7月26日左右 , 清单整理好后 , 租客再次来到现场 , 并逐一签字确认后离开 。 后来 , 因为他人在外地 , 便通知租客去物管处拿钥匙 。

租房合同 图据受访者
结果没隔多久 , 秦先生便接到租客通知 , 称屋内物品太昂贵想退租 。 对此 , 秦先生表示退租可以 , 但押金不退且需要再支付一个月租金 。 租客不接受这个条件 , 便提出让其搬空屋内物品再入住的要求 , 秦先生没有同意 。 因此 , 双方就退租一事协商未果 。
针对租客提出的屋内物品昂贵 , 又没有凭据的说法 , 秦先生表示 , 屋内的家具购买了两三年左右 , 是欧式风格 , 市场价格很贵 , 随便去家具市场都能问到价格 。 整套别墅装修下来花费数百万元 , 多以实木家具、石材为主 , 还有电梯 , 前后花园等 。 他们日常都仔细维护 , 每个月请保洁来做清洁 , 花园绿化也有专人管理 , 鱼池的锦鲤都是几百上千一条 。 在移交清单上把部分较为贵重的物品标注了价格 , 目的是提醒租客爱惜房屋 。 “我又没让他买 , 如果东西不在了、搬走了肯定要赔偿;如果有一点擦烂 , 谁来找你 , 以后注意爱惜就对了” 。
至于押金及违约金的问题 , 秦先生表示都是合同里约定的 , “如果有异议 , 可以走法律程序” 。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 , 在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 押金为5万元 , 租赁期间 , 乙方(承租方)提前解约 , 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出租方 , 同时甲方(出租方)收取的押金不退还 , 租金按实际租住天数的剩余金额退款 。 合同的备注中写明:“未满六个月 , 押金不退 。 乙方违法乱纪 , 押金不退 。 ”
律师说法:
合同有效 , 若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1.合同中约定“未满六个月不退押金”是不合理的
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陈逢逢律师表示 ,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生效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里面的生效条款 。 该合同中约定“本房屋租赁合约……经甲方、乙方、经纪方三方签署后生效” , 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 则该房屋租赁合同已生效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 , 出租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 , 秦先生说钥匙已经放在物管处 , 虽然没有交到租客手中 , 但是租客可以直接去物管拿钥匙 。 现实中 , 这种情况也比较常见 , 应认定房屋移交手续已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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