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赌场收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 被告被判有期徒刑25年

  开赌场收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

  银川马海龙等涉黑案二审宣判

  □ 本报采访人员 申东

  日前 ,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了原审被告人马海龙等31人的上诉 , 维持灵武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 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马海龙有期徒刑25年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0年不等 。

  马海龙绰号“老钻” 。 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他 , 2008年因敲诈勒索罪被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 。 2011年初刑满释放后 , 马海龙利用亲友、同学等关系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 先后纠集被告人杨志军、吴生广等人 , 持续在灵武市崇兴镇周边、宁东镇等地开设赌场攫取非法利益 。

  据介绍 , 马海龙等人通过集中娱乐、发放工资、派发红包、提供毒品吸食等方式 , 对成员予以拉拢、控制 , 最终逐步形成以马海龙为首 , 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结构明确 , 人数众多 , 势力庞大的涉黑组织 。

  2014年至2017年 , 马海龙为树威 , 纠集组织成员杨志军、马有苏、马杰等16人 , 多次在宁东镇各娱乐场所随意辱骂、殴打店内服务人员 , 无故打砸店内物品 , 强拿硬要 , 社会影响恶劣 。

  2016年9月 , 马海龙得知宁东镇中心区某KTV开业 , 便安排组织成员杨志军、查亮向KTV经营者陈某索要保护费 , 遭到陈某拒绝 。 马海龙便指使杨志军、查亮、李冲冲强行到这家KTV内看场子 。 经营者陈某不堪其扰 , 被迫向查亮微信转账8000元 。

  据企业证实 , 2015年6月至2018年年初 , 马海龙领着一帮人 , 平均每个月都会到百老汇KTV消费三四次 , 共计40次左右 , 消费大约3万元 。 马海龙喝完酒后 , 心情好的时候签单 , 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在消费单上画圈圈 。 大多数时候他们喝完酒就直接离开 , 老板知道是马海龙的单 , 也不敢追要 。

  2017年2月4日23时许 , 因被害人王某多次索要欠款 , 招致马海龙不满 , 遂纠集组织成员杨志军、马有苏等10人手持砍刀、棒球棒、洋镐把等凶器 , 驾车前往王某居住的小区门口 , 使用污言秽语辱骂、威胁王某 , 扬言要“砍死王某全家” , 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 并拍摄视频发布到微信朋友圈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事情发生后 , 王某到外面躲了一个多月 , 因心里害怕 , 始终没有报警 。

  与此同时 , 这个涉黑组织在灵武市崇兴镇、宁东镇等地区长期开设赌场 , 并以暴力手段在他人开设的赌场收取“保护费” , 从而确立了垄断地位 , 聚敛巨额经济利益 。

  2014年6月至2017年12月 , 马海龙为达到敛财目的 , 伙同组织成员杨志军、马海洋、李泽洋、吴亚龙、马有苏等20人长期在灵武市崇兴镇、宁东镇等地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 并在赌场放贷 , 参赌人员累计800多人次 , 赌资1700多万元 。

  2015年5月下旬 , 被害人杨某开车时突然被几名男子围住 , 强行抢走车钥匙并将其带至一家KTV,包间内坐着马海龙、马海洋、吴亚军等10多人 。 为索要赌债 , 马海龙等对杨某进行辱骂 , 并指使马海洋对杨某实施殴打 , 致杨某大小便失禁 。 后又强迫杨某写下欠条 , 将杨某租赁的汽车扣留 。 次日 , 杨某通过他人向马海龙转交8000元现金后 , 才将车辆赎回 。

  2016年初 , 马海龙为索要赌债 , 指使组织成员杨志军强行将被害人代某从吴忠市带到宁东镇一会所 。 索要赌债未果后 , 指使组织成员杨志军、李冲冲、马海兵对代某非法拘禁至第3日下午 , 强迫代某写下一张7.7万元的借条 。 当天晚上 , 代某逃脱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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