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器官违规捐献调查:封口费46万 假捐献真买卖?( 二 )
石子慧说 , 母亲住院当天 , 亲戚们共同筹集了14万元的治疗费用 。 到了讨论器官移植的时候 , 石子慧问几位堂哥还要花多少钱 , “(堂哥们)就不跟我讲 。 ”
石昌永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回忆 , 此前 , 他曾听到石子军和杨素勋通话 , 杨素勋最初许诺移植器官后给石家补偿16万元 , 但石子军说 , “不给20万元不干 。 ”
石子慧说 , 在捐献表签字的那天晚上 , 杨素勋找到她和父亲 , 称捐献器官后 , 国家会补偿20万元 , “他说从那边医生要的 , 说一般不会给 , 多了也没有 , 只有20万元 。 ”
石昌永说自己曾犹豫过要不要签字 , 但2月14日那天晚上 , 在杨素勋办公室 , 他一下子没了主意 , “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 。 ”
捐献表上的字 , 是女儿帮石昌永签的 。 石子慧记得 , 杨素勋拿来两张“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 表格上方内容已填好 , 让他们签字、按手印 。
一份转账记录单显示 , 李萍被摘取器官的第二天 , 一位名叫“黄超阳”的人打给石子军的个人账户20万元 。
北京某家医院的一位器官捐献协调员称 , 这张器官捐献登记表确为目前捐献中使用的登记表 。 区别是 , 有石子慧签过名的登记表上 , “印章”“登记单位”“编号”等几处均为空白 。
石祥林说 , 他曾就这几处空白询问杨素勋 , 杨素勋说 , “忘记填了 。 ”
事实证明 , 这是一次绕过红十字会系统进行的器官“假捐献” 。
于今年1月份进一步修订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潜在捐献者时 , 应当主动向划定的OPO(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以及省级红十字会报告 , 禁止向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转介潜在捐献者 。
按照规定流程 , 在发现潜在捐献者后 , 杨素勋应当向为其划定的中国科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OPO及省红十字会报告 , 由红十字会安排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器官获取 。
“签字的那个过程 , 应该由协调员来完成 , 而不是ICU的大夫完成 。 ”2018年5月24日 ,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答复石祥林称 。
此外 , 2007年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八条规定 , 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 , 该公民死亡后 , 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 。
而石祥林表示 , 他和他远在四川省的外婆对这次捐赠均不知情 。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一份书面报告显示:该案例红十字会的人员没有参与 , 且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 工作人员称 , “认定其是违规的行为 。 ”
46万元封口费
据石祥林了解到的情况 , 李萍的肝脏摘除后被送到了北京解放军302医院、肾脏到了天津第一中心医院 。
对于这次蹊跷的捐赠 , 石祥林曾向很多单位反映情况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于今年1月28日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省级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情况”显示 , 杨素勋因违规转介潜在器官捐献人案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
2018年年底 , 时安徽省卫计委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石祥林 , 行政处罚完 , “违法犯罪的事 , 已移交到省公安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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