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事实孤儿撑起“心灵晴空”( 二 )
由于当时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研究认为 , 可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的职能 , 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 。
对符合诉讼条件的事实孤儿 , 由检察院支持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 通过法院依法宣告其父或母失踪 , 确认其孤儿身份获得救助;对不符合诉讼条件又确有生活困难的 , 促请民政、教育、卫生、扶贫等部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 。
度门镇15岁的事实孤儿冯晓斌就是在检察机关的支持下 , 向仪陇县人民法院申请母亲为失踪人 。
晓斌两岁时母亲离家出走 , 父亲在他7岁时患重病去世 , 靠着爷爷奶奶养猪、在山林修剪树木把他拉扯大 。
现实生活中 , 晓斌已有8年无父母养育 , 但是由于母亲是离家出走尚存于世 , 晓斌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孤儿”的范畴 。
最终 , 仪陇县人民法院在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公告3个月后 , 宣告晓斌的母亲为失踪人 。 晓斌得以被确认为孤儿 , 得到国家救助 。
截至目前 , 仪陇县事实孤儿有218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 , 其中36人被依法确定为孤儿身份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肯定 , 陆续在南充市、四川省形成示范效应 。
2018年11月 , 国家相关领导批示 , 责成民政部组织调研组到包括四川省在内的6个省份调研事实孤儿帮扶工作 。
今年7月 , 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共青团中央等12个中央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
经过5年多的探索 , 一项源于一线基层实践探索的事实孤儿救助制度在全国开花——全国范围内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将于明年1月实施 , 50万名事实孤儿将从中受益 , 可领取生活保障补贴 。
事实孤儿心理救助尚属法律空白
“解决了生存和生活问题 , 如何帮助他们恢复和保持心理健康摆在了大家面前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 , 作为走在事实孤儿救助工作最前头的部门 , 这是目前最迫切解决的难题 。
唐蔚说:“事实孤儿多是遭遇了家庭变故 , 此前长期属于‘未被关注的群体’ , 多多少少都有些心理问题 , 其中有一些即将成年 , 在他们走上社会之前 , 需要有个健康的心理 。 ”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采访人员在度门镇采访时 , 晓斌一直低着头 , 不敢大声说话 。
“我幺姑也叫冯燕!”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女检察官冯雁在纸上给晓斌留下了手机号码 , 打算以后经常来帮扶 , 晓斌看到检察官的姓名忽然欢快地说 , 眼眸闪亮 。
“是吗?这么投缘!”女检察官也很高兴 。
“但我幺姑的燕是小燕子的燕 。 她说过年要来看我 。 ”晓斌低下了头 , 小声回答 。
冯雁告诉采访人员 , 父母或其中一方长期缺失、缺位给孩子的心理造成了极大影响 , 他们对家庭、父爱和母爱的渴望非常强烈 , 后天的心理干预和救助措施应当及时介入 。
此前 , 仪陇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了“护苗人”司法救助志愿者服务队 , 发动志愿者在每年儿童节、春节期间 , 深入乡村调查走访 , 为事实孤儿送去书籍、玩具、牛奶等礼物;联合社会组织发起“红伞计划” , 对有心理障碍、人格缺陷的事实孤儿 , 组织专业人士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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