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在院曾经历过4次电击( 二 )
在2015年7月20日之前 , 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教育专业学生赵阳从没想过有一天他会问出这几个问题 。 7月20日那天 , 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陈贯安通知赵阳的母亲李燕(化名)到校 , 称赵阳在学校行为表现异常 , 属于精神障碍患者 , 在赵阳不自愿的情况下 , 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人员强制赵阳就医 。 直到2015年11月30日 , 赵阳才出院 。
出院后 , 赵阳起诉了洛阳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 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7万元 , 并公开赔礼道歉 。
该案经历了一审判决 , 二审发回重审 。
2018年10月10日 ,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重审了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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