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精神病”134天:在院曾经历过4次电击( 八 )
双方描述唯一的交叉点 , 就是赵阳在不自愿的情形下住院治疗 。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 ,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
其中 , 当就诊者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 , 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 , 经其监护人同意 ,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而当就诊者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 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 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需要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 , 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 , 可以要求再次诊断和鉴定 。
常伯阳律师认为 , 赵阳从来没有发生过伤害自身的行为或有伤害自身的危险 , 也没有发生过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 因此即使监护人同意 , 精神卫生中心也不应该在赵阳不自愿的情形下 , 对赵阳强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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