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取消”限价“, 重庆房价下跌? M0379( 三 )
基本没怎么回复这个问题 , 熟悉我们的朋友就知道 , 我们一直是比较理性的 , 一般不会因为一个新闻就开始和别人一样沸腾的飞起来或者悲哀到一夜入冬 。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会议记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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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售不限签 , 可将对外房源一次过推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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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市场为前提 , 未网签的按市场实际销售价格水平 , 自行网络申报备案价 。 将经过网络备案的价格报房管部门 , 知悉并愿意接受房管部门的书面承诺 , 要公示备案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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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虚高报价 , 备案价一次过申报 , 只有一次机会 , 不能反复修改 。 售价不能高于也不能低于备案价10% , 半年内不可提出价格上调的申请 。 降价必须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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