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救助流浪狗, 半月后狗主人索回, 却不愿支付车费( 四 )
于先生表示 , 他愿意支付这段时间因为饲养狗狗而产生的的支出 , 但是来回都昌县的路费却坚决不愿意支付 。 因为小姜在没有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将狗狗送往都昌县 , 这一部分是她自己造成的 , 不应该让他承担 。 对此 。 某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 , 拾得遗失物 , 应当返还权利人 。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 , 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 “也就是说 , 失主应该支付这段时间小姜和她的朋友养狗的花销 。 ”律师认为 , 小姜已经尽到了妥善保管并寻找失主的义务 , 失物的运费 , 也应该由失主承担 。
不知道各位网友对这件事怎么看呢?到底是该于先生付车费还是得小姜承担?但小姜当时因为联系不到失主 , 所以用自己觉得最为妥当的方式来除了狗狗也无可厚非 。 你觉得呢?(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 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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