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前全省住房租赁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监管
近日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 提出到2018年底前 , 石家庄市、廊坊市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2019年6月底前 , 各市完成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 , 基本建成省级平台;2019年底前 , 全省住房租赁业务全部纳入平台监管 。
河北省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采用“四四三”建设模式 , 即:
四个平台: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住房租赁交易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
四级联网:省、市、县(区)及住房租赁机构四级联网 。
三级监管:省、市、县三级住房租赁管理部门对住房租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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