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想要抽身时已经晚了( 六 )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 , 遇到有人想调动、想升职 , 找到刘永祥送钱送物 , 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 , 为他们帮忙、说情 , 甚至亲自上阵为他们“公关” 。

  2011年、2012年 , 刘永祥两次收受永福县民政局干部唐某现金1.8万元 , 帮助唐某调入永福县政协机关后又帮助其提升职务;2014年春节前 , 收受私营企业主欧某现金2万元 , 将欧某增补为县政协委员……

  不仅如此 , 刘永祥还帮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提高社会地位 , 为其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 2013年12月 , 在刘永祥的帮助下 , 李佳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委员 。 此后 , 李佳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外从事非法活动 。 2016年永福县政协换届时 , 李佳因在公安机关有案底 , 无法继续当政协委员 。 刘永祥便出面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李飞、韦桂尤顺利当选为政协委员 , 其中韦桂尤还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常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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