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或出新规!还没买房的深圳人这样就可以申请!满5年或可转让!(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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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购人产权份额如何确定

承购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 , 原则上不低于50% , 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 承购人不得分割个人产权份额及增购政府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将由制定的国有机构代为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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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住房如何定价

这份《指导意见》中提到 , 共有产权住房将参考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价格确定 , 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 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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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由买卖吗

《指导意见》送审稿还明确 ,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 , 可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 但必须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 , 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承购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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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哪些地方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目前送审的这份《指导意见》提出 , 鼓励在人口净流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的城市稳步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

此前 ,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选取了北京、上海、深圳等六个城市试点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建设 , 我省选取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作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的试点 , 其中广州、深圳、珠海已开展了项目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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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的安居房就是此类型保障房

此指导意见所说的条款最后到底如何实施

深圳安居房是否也会实施这些规定

还要看深圳的具体政策规定

那深圳安居房谁可以申请

怎么申请呢?

安居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 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需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 , 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 申请人属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2010年5月14日后引进的正高、副高)和中初级人才(学历本科及以上)的 , 只需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即可 , 属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备注: 点击这里 , 即可测试自己有没有申请资格

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房共同申请人

2、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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