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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100年前,一个会画画的法国人红着脸、有点不好意思地跟朋友解释自己为何不爱去美术馆看展览 。他是这么说的:
我只对自己感兴趣 。
瞧瞧,自恋到这程度,不害臊吗?但说这话的人可是亨利·马蒂斯(Henri Matisse)——西方艺术界几百年来最伟大的艺术家之一 。他,有资格傲娇 。
今天,3月25号,原本是UCCA马蒂斯大展的开幕日 。但众所周知的原因,无限延期了 。这两天我翻看其画册时,内心感受如下:真美啊!哎呀,那幅更美……哇噻,也太会画了吧!我去!总结下来:
好看又哇噻,眼睛真愉快!
关于自己作品呈现给观众时的效果,马蒂斯曾形容为:“舒适的安乐椅” 。说完他就后悔了 。此后,这句话被后世评论家们拿来无限诟病,仿佛抓住了其要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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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完成于1890年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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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完成于1904年的作品
但如今看来,马蒂斯正是将“低俗”的装饰手段引进至“高雅”的架上绘画领域而获得了前有未有的成功,把“讨喜”操作得异常深刻和提升至崇高这一地位,犹如在白宫举办脱口秀专场般振奋人心 。
假如“装饰”是肥肠,那么马蒂斯这位超级名厨用毕生实践生生把这款众人眼中颇为低等的食材烹饪到了米其林三星压轴大菜的水准 。深刻与肤浅,咖啡与大蒜,在马蒂斯笔下,万物生辉耀眼 。
如论“装饰”,必离不开色彩 。不同于所谓的“抽象艺术家”,马蒂斯无中生有的想象力确实平平无奇;但就现实而言,在把一束鲜花、一盆水果或房间一角“装饰”得熠熠生辉方面,
他举世无双 。
如果可以将巴斯奎特(Jean-Michel Basquiat)对色彩的掌控力形容为信手拈来,那么早他70年,马蒂斯就能让色彩以最洒脱、融洽的状态游移,这是任何一位纯正的装饰艺术家都难以企及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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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完成于1904年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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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完成于1908年的作品
毋须会画画,随便看几幅仅通过色彩就不禁令人心生欢愉的作品即可感知到,马蒂斯对纯粹色彩组合的驾驭力震古烁今,几乎不用调和,“简单粗暴”地摆布好关系,就是一种秩序与美感 。而对于浅薄与深刻的敏锐决断力,又足以让他登上“装饰主义”奠基人之大位 。
除却色彩,线条亦出类拔萃 。马蒂斯笔下的线条极富韵律,由此产生了直冲大脑的辨识度 。这种辨识度是经年累月习得的“真我”,而非矫揉造作的虚假“创新” 。
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其轻浅的线条中充盈着厚重的体积感,本来这二者很难兼容,在马蒂斯这却和谐统一,毫无排异 。而体积感又松弛、明快,不显笨重 。讲真,
这实力就是对莫兰迪(Giorgio Morandi)和常玉等画家同行的凶残裸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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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常玉1930-1940年代的作品;右为马蒂斯1912年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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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蒂斯完成于1917年的作品
舒适、韵律、平衡、节奏……这些功效的终极指向都是视觉愉悦 。装饰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视觉愉悦 。如何获取视觉愉悦?简单来讲,无非美与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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