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浪潮们”提个醒:提倡加班不是健康的企业文化
作者/李攻
【给“浪潮们”提个醒:提倡加班不是健康的企业文化】近日 , 葡萄牙通过了一项针对居家办公的劳动法修正案 , 要求雇主不得在下班后联系员工 , 不论是发短信还是打电话等 , 违者将被罚款 。 浪潮集团是不用担心此类罚款的 , 因为浪潮集团的员工一直在加班 , 很方便就可以在办公室里找到他们 。
浪潮集团的加班在济南是有名的 , 被许多人称为执行“996工作制”最为彻底的企业 。 “996”工作制大致是指早晨9点上班 , 晚上9点下班 , 一周工作6天 。 到了晚上 , 位于济南市经十路上的浪潮集团办公楼灯火通明 , 里面的人都在“加班” 。
浪潮集团的加班早就遭到过非议 , 但近日网上曝出的该集团雷人口号更让人瞠目结舌 。 这些口号包括:白天加白班 , 不瞌睡;晚上加晚班 , 睡不着;他加我也加 , 想跑也跑不了;大家加 , 才是真的加 , 加班真好;有空就去加班吧 , 去完成那些我们还未完成的事 。其中的“大家加 , 才是真的加 , 加班真好”不由让人想起一句广告词:他好我也好 。 这显然是美化加班之举 。
工作任务紧 , 或者临时来任务 , 适当加会班是可以的 , 但如果将加班作为一项企业文化来培育 , 就不是一种健康的企业文化了 。 这样的企业以透支员工身心健康换来的业绩只能是暂时的 。 显然 , 浪潮集团是把加班作为了企业文化 , 因为不单是在会上说说 , 还作为口号挂在了办公区域 , 让员工时时看到这些口号 , 起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作用 , 以致于有的浪潮集团员工产生了“不加班就觉得欠企业一个亿”的“愧疚感” , 这与传销中的“洗脑”有多大差别呢 。
笔者认为 , 不可以美化加班文化 , 更不可以给员工强制灌输加班文化 。
首先 , 这涉嫌违反劳动法 。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 , 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 ”
浪潮集团的加班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 现在不好说 。 但在今年8月 , 人社部与最高法就曾对“996”工作制说不 。 另据媒体报道 , 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称 , 已经在网上看到关于浪潮加班标语口号一事 , 将前往浪潮集团调查此事 。 这说明浪潮集团在加班方面可能存在瑕疵 , 也就有了调查的必要 。 加班不一定好 , 但违法一定不好 。
其次 , 提倡加班、美化加班会变相成为强制加班 , 从而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 。
在提倡加班的大环境下 , 不加班就会被贴上不敬业、不思进取的标签 。 不加班者不仅会成为异类 , 还面临收入下降 , 甚至被变相裁员的风险 。 于是 , 所谓的“自愿加班”实际变成了“强制加班” 。 对绝大部分员工来说 , 他们有自己的生活 , 希望能够按时下班 , 去陪陪自己的家人 , 进行一些体育锻炼 , 这都是员工补充能量的方式 。 过分的加班使员工回到家就睡 , 睁开眼就赶往单位进行下一轮的加班 , 这对员工身心健康带来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 。
现代化企业治理模式重要的是“以人为本” , 要更加注重员工的身心健康 。 畸形的加班文化 , 严重损害员工的身心健康 , 更是对奋斗精神的曲解和背离 。 这一点 , 是需要给标杆为“现代化企业”的“浪潮们”郑重提醒一下的 。
再次 , 过分加班不一定带来高效的产出 , 甚至会培养“懒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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