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要如何确立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要如何确立】
监护人是从有利于被监护人的生活、健康、成长有利等方面从近亲属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监护能力的下列人员中确定 。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 , 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 , 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 , 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 , 经有关单位同意的 , 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监护人要如何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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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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