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采用招工的形式招录劳动者,与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指定的地点,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完成劳动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并领取劳动报酬 。与之不同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的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人在人身属性上并不隶属于定作人,不受定作人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的管理,双方之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承揽人利用己方工具、设备等按定作人的要求进行加工;定作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加工承揽费用 。
【承揽合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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