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部软件研发管理制度( 二 )


第10条 审批流程 。
1.经评审通过的各项内容形成相应的文档后,提交给软件研发部经理审核确认 。
2.数据库/数据结构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经软件研发部经理确认后还须提交给主管技术副总进行审核确认 。
第5章 详细设计
第11条 详细设计的实施流程 。
1.将概要设计产生的构成软件系统的各个功能模块逐步细化,形成若干个程序模块 。
2.确定各程序模块之间的详细接口信息 。
3.撰写拟订单元测试计划 。
4.评审 。
第12条 详细设计的工作要求 。
1.确定程序模块内的数据流或控制流,对每个程序模块必须确定所有输入、输出和处理功能 。
2.规定符号的使用规范,确定设计的命名规则 。
第13条 审批流程 。
1.经评审通过的各项内容形成相应的文档后,提交给软件研发部经理审核确认 。
2.详细设计说明书经软件研发部经理确认后,还须提交给主管技术副总进行审核确认 。
第6章 软件实现
第14条 软件实现的实施与要求 。
1.对每个程序模块用所选定的程序设计语言进行编码,写出的程序应该结构良好、清晰易读且与设计一致,符合公司编码规范 。
2.单元测试,研发人员按单元测试计划对自己编写的程序进行测试 。
3.对编程及单元测试过程进行版本管理,主要由高级项目工程师负责 。
第15条 审批 。
所有文档必须提交给软件研发部经理审核确认 。
第7章 测试与发布
第16条 组装测试实施程序 。
1.开发组完成单元自测后,由研发负责人填写“测试申请单”连同测试产品清单交与测试人员 。
2.相关测试人员根据提交的申请单将源程序、文档等拷贝到测试产品目录中 。
3.执行测试计划中要求的所有组装测试 。
4.测试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生成问题列表(Bug List),返给研发负责人 。
5.研发人员经过分析、修复并自测完毕,生成Bug修复报告,返给测试人员 。
6.测试人员进行反复测试,直至测试通过 。
第17条 组装测试工作要求 。
1.组装测试应保证模块间无错误连接 。
2.应对软件系统或子系统的输入输出能力进行测试,使其达到设计要求 。
3.应测试软件系统或子系统正确的能力和经受错误的能力 。
第18条 确认测试实施程序 。
1.在模拟的环境中进行强度测试,即在事先规定的一个时期内运行软件的所有功能,以证明该软件无严重错误 。
2.执行测试计划中的所有确认测试 。
3.使用用户手册,以进一步证实其实用性和有效性,并改正其中的错误 。
4.对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生成当前Bug列表 。
5.反复查找Bug原因,直到修复 。
6.对所有文件进行整理 。
第19条 确认测试工作要求 。
1.全部系统存储量、输入及输出通道,以及进行处理必须预留的余量 。
2.将预期结果、测试结果及测试数据全部存档 。
3.测试人员将测试清单中缺少的文档列入Bug记录表 。
4.对测试中重现与未重现的Bug均要有说明 。
第20条 发布过程管理 。
1.经测试合格的产品由测试人员填写“发布申请表”连同发布文档一起提交给软件研发部经理、主管副总进行审核 。
2.软件研发部经理、主管副总审核发布申请 。
3.测试人员将要发布的产品(包括源程序、执行文件及相关文档)放入发布产品目录中并生成安装程序 。
第8章 附则
第21条 本办法由公司软件研发部制定,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软件研发部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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