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意思是什么


合同履行地不明就是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或者约定的地点不明确,双方有歧义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
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法律依据】

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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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意思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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