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律师权利包括了什么内容一、在审判阶段 律师 权利包括什么 公诉 案件一般来说都要经过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这三个阶段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件,该案便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 犯罪嫌疑人 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 证据 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自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之日起,该案便进入审判阶段 。由于审查起诉和审判是两个不同的阶段,辩护律师在这两个不同的阶段中所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同 。对于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前面已经讲过了 , 这里讲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具有的权利 。1、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对根据 刑事诉讼法 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 起诉书 、证据目录、 证人 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 。其他 辩护人 经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如果认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收集到的某一个证据对被告人有利 , 可以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 , 需要在法庭上出示,而这个证据材料没有被检察机关作为主要证据提供法庭,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人民检察院调取该证据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 , 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 。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3、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 , 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律师取证比司法机关取证困难得多,证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拒绝与律师见面 , 向律师提供证据,拒绝作证的情况时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 , 刑事诉讼法赋予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及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的请求权 。例如,律师请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证言,遭到拒绝时,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向其发出出庭作证的通知 。对于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应当亲自收集和调取 。律师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并不都是要先向证人、被害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遭到拒绝时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律师如果认为某些证据材料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 而且容易丢失,或律师调取、收集确实有困难的,可以不亲自去收集、调?。?而直接申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 。4、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 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 。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是要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 。人民法院是否许可,主要看律师调查取证是否会给被害人造成伤害,是否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二是必须经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限制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二)律师在侦查阶段不得查阅案卷材料; (三)律师不得教唆、帮助犯罪嫌疑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其他干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行为; (四)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会见犯罪嫌疑人申请表》,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 (五)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应当经公安机关准许; (六)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 (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时,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 , 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 。只要被司法机关采取了 刑事强制措施 的 , 那么就可以 委托律师 介入提供法律帮助 。其中在被 刑事拘留 或者被 逮捕 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律师申请 取保候审。而律师参与之后,往往也是可以帮助调查取证的 。当然 , 在不同的阶段,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是不一样 。
审判阶段律师会见的注意事项审判阶段律师权利: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 。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 , 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3、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 应当经侦_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律师审判阶段的辩护作用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享有最为广泛的权利 , 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会见被告人;
调查取证权;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所有材料;
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
出庭发表质证意见,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辩护意见,并与公诉人就争议问题进行辩论;
其他与履行辩护职责相关的权利 。
审判阶段律师能做什么审判阶段律师权利: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 。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 , 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 , 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这是法律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个权利 。律师为了辩护的需要,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们收集证实被告人是否犯罪、罪重还是罪轻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对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 。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 ,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 。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 , 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
【审判阶段律师的权利有哪些,审判阶段律师权利包括了什么内容】
- 什么是ipd业务决策评审,ipd概念阶段主要回答
- 注会考试可以不考综合,注会一定要考综合阶段
- 注会综合阶段怎么样才算及格,注会综合阶段考试多少分合格
- 注会考试必须得先考综合,注册会计师可以不考综合阶段
-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有限制,注册会计师综合考试有年限限制
- 专升本的时候可以考cpa,专升本可以考律师资格证
-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公安立案多久必须结案追诉期为多长时间
- 本科阶段能考过cpa,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客观化时期是指什么阶段,客观化时期是指什么阶段
- 法律援助律师怎么收费的,离婚律师咨询收费一般是怎么收的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