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非法组旅游团拟被顶格处罚10万元( 四 )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 , 对导游人员孙某燕作出顶格处罚 , 责令其改正 , 拟处5万元罚款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00元 , 同时建议吉林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导游证 。

  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 对带团人员刘某坤作出顶格处罚 , 责令其改正 , 拟处5万元罚款 , 并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

  目前 , 三亚交通部门已暂扣两辆涉事旅游大巴车 , 并将两名司机带回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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