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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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
通知
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 , 经大同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委员会二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现就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购建、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 , 缴存职工本人
及配偶可提取;同一套房屋可提取一次 , 提取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政策调整为: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可提取;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后 , 每12个月夫妻双方可提取一次 , 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超过提取日之前12个月还贷款本息合计 , 累计提取额不超过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合计 。
三、缴存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发生三期及以上逾期情况(12
个月内) , 当年不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 正常偿还贷
款一年后方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 , 提取额不超过本年还贷款本息合计 。
以上政策自2020年1月6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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