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后产生纠纷的解决方法, 不服可上诉( 四 )
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 , 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 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 土地纠纷的双方应本着保护现有利益的原则 , 不得有任何破坏土地资源、阻挠争议解决的行为 。
3、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
政府处理在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方式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 土地确权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工作 , 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于土地的实际情况更加了解 , 对发生的争议 , 能从实际出发 , 在尊重历史的情况下 , 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 , 及时、公正地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 土地权属争议的解决 , 先采用行政处理的方式 , 当对行政处理不服 , 当事人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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