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交通费由谁赔偿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有无固定收入进行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双方应该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和交通执法人员,保证双方的有效沟通 。
一、车被追尾如何赔偿交通费误工费?
车被追尾的交通费赔偿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根据当事人有无固定收入进行赔偿 。
汽车追尾事故赔偿项目
损害赔偿的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
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 , 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
二、汽车追尾事故赔偿标准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 , 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 ,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自定残之月起 , 赔偿二十年 。但五十周岁以上的 , 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 , 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 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 。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 凭据支付 。
随着社会秩序的有序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变得越来越重要,广大群众更加有必要学习相关内容 。驾驶车辆的安全性需要驾驶员时刻引起注重,同时道路交通法的规则也需要自觉遵守 。
被追尾误工费和交通费赔偿多少汽车追尾误工费应这样赔偿:1、如果对方为营运车辆,在对方有误工证明的情况下需要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2、如果对方不是营运车辆,仅追尾汽车,未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不需要赔偿误工费 。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 , 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被追尾误工费和交通费赔偿多少汽车追尾误工费的赔偿如下:
1、生交通事故被追尾的,对方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2、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其中,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 , 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营运车被追尾了对方怎么赔偿误工费【法律分析】
发生追尾事故,尤其是比较轻微的情况 , 很多车主都会选择私了 。私了也该有个度,所以下面就来讲讲被追尾可以要求对方怎么赔偿 。
如果被追尾,并且对方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对方需要赔偿除车辆维修费用外,还需要赔偿误工费,私家车也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因此次事故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于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 , 按照三倍计算 。没有固定收入的 ,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计算 。
造成人员受伤的,责任方还需要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造成人员死亡的,则还需要赔偿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其它费用还有交通费、住宿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
追尾事故的责任人赔偿被赔偿人的相关损失,该损失可以由交强险赔偿,不足部分可以由商业三责险赔偿,没有购买保险或保额不足的部分,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有些情况并不是单方面有责任,需要分主责和次责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辉斐扇松砩送龅模盗炯菔蝗擞Φ绷⒓辞谰仁苌巳嗽? ,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 , 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 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恢复交通 , 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 , 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追尾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车被追尾对方全责交通费由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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