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无理由退房”新规出台, 3月1日起执行!( 二 )

经过6个多月公示之后 , 1月11日 ,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工商局发布东建房(2019)1号文: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 。

《通知》中最受关注的一点是 , 东莞创新性提出了买家在楼盘认购后 , “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 。 该规定将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截止目前 , 东莞是国内唯一一个正式出台“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

《通知》中称 , 从3月1日起 , 东莞将在全市推广使用新版的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 。 以后购房者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两个自然日内(不含签订当日)要求解除认购书退回定金 , 如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 出售方应当退还 。

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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