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愁了! 哈市出重磅新规: 物业不作为有专人管了, 区长是主要责任人!( 五 )

六是其他重点工作 。 具体包括:老旧住宅维修改造 ,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城市保障对象物业服务费补贴的统计、认定和发放 ,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或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

各区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分工 , 由各区政府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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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是物业管理主体

区长是主要责任人

物业不作为 , 居民经常在多个部门投诉 。 为此 , 意见规定 , 今后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 区长是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 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区长是直接责任人 。

区物业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 , 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 ,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协助配合部门 。 区城管、城管行政执法、发改、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和各自职责 , 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事务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 并依法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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