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 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 , 人民法院可以并处 , 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定金和损失可以同时主张 , 但主张损失时应当注意主张损失的前提 。
三、结语
定金罚则通常被简单地理解为“双倍返还”和“不予退还” , 但本文通过明确定金的分类以及不同案例下对定金性质和定金罚则适用的理解 , 给予当事人案件的指引 。
- 欺诈合同的赔偿标准 民法典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
- 民法典有关继承法规定 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比例
- 合同有效成立的五个条件 民法典关于合同效力有哪些
- 民法典关于招投标的规定 招投标实施条例有哪些
- 民法典履约保证金退还规定 履约保证金多久退还给对方
- 民法典婚姻法财产分配规定 婚姻法财产怎么分割
- 民法典有关孩子抚养费规定 离婚后抚养费纠纷案例
- 定金协议书免费范本 房屋定金合同范本简单版
- 离婚相关法律知识 2022年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房屋定金可以退吗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友提供或互联网,仅供参考,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