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房子赠与新规定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 经依法登记 , 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 不发生效力 ,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 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可见 , 房地产的赠与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 赠与行为尚未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二)赠与合同经过公证 , 但房屋尚未办理过户的赠与是否可以撤销?
一般来说 , 经过公证的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张其德与王文顺等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014)门民再初字第1758号]中认为:“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 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及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 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 合同即可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 , 当事人之间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的合同 ,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 ,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不影响合同效力 。”如果赠与人无理反悔 , 就是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受赠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 , 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 , 如果赠与人存在相反证据推翻该公证的 , 赠与人依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 收回赠与房屋 。相反的证据主要包括:1、证明公证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证据 。如果赠与人有证据证明自己前往办理公证时是处于重大误解、诱骗、胁迫、意识不清等原因 , 并非自己真实意思形成的公证 , 可向公证机构申请复查推翻公证书 , 从而撤销赠与合同收回房屋 。2、证明公证程序违法的证据 。如果公证机关适用法律错误 , 也可以推翻公证书 , 达到撤销赠与的目的 。
需要注意的是 , 即使赠与合同公正合法 , 也有可能被撤销 , 那就是当出现上面谈到的法定撤销赠与的事由时 。
(三)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与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 , 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 , 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 , 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汤平、谢玉华夫妻财产约定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017)皖01民终5611号]中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该条明确将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作为调整夫妻赠与房产任意撤销的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 ,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不适用欠款规定 。由此可见 , 只要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 赠与人就应享有任意撤销赠与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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