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限購”無購房資格被忽悠認購?合肥開發商被判退還10萬定金!( 二 )

此前 , 《中國消費者報》發表了一篇標題為《合肥招商雍華府宣傳誤導購房 消費者10萬元預付款難退》的報道 , 近日 , 這篇報道中所涉及的問題有了最新的進展:法院判定開發商解除認購協議 , 并退還購房者的定金10萬元!

據了解 , 安徽省亳州市的購房者王先生在簽訂認購協議之前 , 已經明確的告知售樓處置業顧問 , 自己的戶口和工作地點都不在合肥市 , 僅僅是納稅地點在合肥 , 但是置業顧問在看了王先生的納稅單后 , 卻告訴王先生“你在合肥擁有購房資格”!

之后 , 王先生再次向置業顧問確認:自己是否在合肥有購房資格?而置業顧問再次給予肯定的答復!

然后 , 王先生就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議 , 并先后2次共繳納了10萬元(其中3萬元定金 , 7萬元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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