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限購”無購房資格被忽悠認購?合肥開發商被判退還10萬定金!( 三 )

不過 , 王先生多次詢問相關部門 , 得到的答復都是:不符合合肥“限購”政策!

對此 , 置業顧問表示:我們已經幫助多位和王先生情況一樣的購房者成功買房 , 只要購房者提供在合肥連續繳納1年的社保或納稅證明即可 , 但是 , 王先生卻一再和房產局強調自己不在合肥上班!

隨后 , 王先生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 , 但是開發商拒絕!于是 , 王先生以“無購房資格被忽悠認購”把開發商告了 , 同時 , 開發商也起訴了王先生!

法院認為:由于合肥樓市執行“限購”政策 , 所以王先生沒有購房資格 , 因不能歸責于雙方的原因 , 而現在購房者不能買房 , 所以 , 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應該解除 , 同時 , 開發商退還10萬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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