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房屋所有權證 這些你需要了解( 二 )
1、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抵押貸款等活動 , 即使簽定相關合同也均為無效合同 , 不受法律保護 。
2、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 不利于在房屋滅失或者損害時得到補償以減少損失 。
3、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 , 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 , 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于開發商的財產 , 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
4、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
二、如何規避不能辦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
1、買期房前要確認開發企業是否證件齊全 , 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 證件不齊的房子后期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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